如今我们对假发一点也不陌生,爱美的女士除了染烫头发外,也喜欢戴假发,这既方便又不伤本身的头发。我国古代对女子外貌的评判,都绕不过谈论头发,《左传》中就有记载,“鬒[zhěn]黑而甚美,光可以鉴”,女子头发又黑又绸是美貌的一个标准,因此女子自古以来对乌黑亮丽的头发、新奇好看的发型就有一定的执著。

最早的假发

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戴假发的例子了,《左传·哀公》中有,“公自城上见己氏之妻发美,使髡[kūn]之,以为吕姜髢[dí]”,鲁哀公看见己氏的妻子头发很好看,就命人剪下来,给自己的夫人吕姜做假发戴。

到了唐朝,大唐开启盛世,国家繁荣昌盛,八方来朝。百姓的生活富裕了,女子的体态也变得更加丰硕,逐渐改变了整个朝代人的审美标准,但对于头发的执著却越来越严重了,唐朝时我国古代假发文化的巅峰期,尤其在贵族夫人与宫中嫔妃之间。

唐朝女子的发型在隋朝的“平顶式”的基础上,变得更加高耸,大多呈现云朵型,既高且宽。这样的发型必定需要大量假发来支撑,那么贵妇们的假发从何而来呢?

来源有两个,一是进贡的头发,二是罪犯的头发。

来源:进贡的头发

据《三国史记·新罗本纪》中记载,唐朝时期的新罗国(即朝鲜)向大唐进贡过四次头发,其中三次是唐玄宗时期,一次是唐懿宗时期,分别记载为:“美髢[dí]”、“头发八十两”、“头发一百两”、“四尺五寸头发百五十两,三尺五寸头发三百两”。

从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知道两点,首先,第一次进贡时只用了“美丽的假发”来描述,说明当时对这件事的重视还不大,到后来才有数量和规格的描述,表明已经逐渐将进贡头发这件事规范化,证明大唐对假发有了明确的需求。

其次是四次进贡头发,数量越来越多,规格逐渐明朗,按当时一尺相当于现在30厘米的长度计算,“四尺五寸”为135厘米,“三尺五寸”为105厘米,这个长度的头发需要十年左右才能留出来,大唐对头发的需求随着数量的增加,也在质量上要求严格。

由此可以看出,在大唐开元盛世之后,人们对富贵奢靡生活的极力追求。而能用上这些贡品头发的人,当然是宫里的皇后、贵妃与公主们,或者皇帝御赐下去的贵族家属,平头百姓是想都不敢想的,那么唐玄宗时期进贡的头发,他的最爱杨贵妃不知能用上几成呢?

来源:罪犯的头发

在古代儒学思想下,人们深信“身体发肤受之父母”,头发是不能随便剃的,这也是清朝“剃发令”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。唐朝的律法中还有明文规定,擅自剃别人的头发是重罪,将会“徒一年半”,这一年半的牢狱之灾可以看出剃头的严重性。

既然百姓都爱护自己的“身体发肤”,那么能够维护社会秩序的律法中,必定会有伤及“身体发肤”的刑罚,才能起到世人警惕与管制的作用,因此犯罪分子除了会受到仗刑、鞭刑这些身体上的刑罚,也可能受到剃头的刑罚,也就是“髡[kūn]刑”。

“髡刑”也是唐朝假发的合理来源之一,这些头发会被高价卖出,供给富裕人家的女子使用,而自命清高的贵族们绝不会用罪犯身上剃下来的头发,但是贡品头发也不是所有贵族都有资格享用的,这就使得合法途径之外,又开辟出了非法的途径。

假发来源

的假发来源,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,那就是抢。《太平御览》中关于抢头发的一次记载,比春秋时候鲁哀公抢别人的美发给自己的夫人做假发更残忍不堪,书中记载“缚人割头取发”,为了抢头发竟不惜将人绑起来先杀头再抢发,实在残暴不仁!从这里看出人们对“美发”的追求已经变得极端且畸形了。

唐朝女子对假发的喜爱和需求,以及朝鲜对大唐进贡的头发,本是大唐繁荣景象与威震八方的侧面体现。可随着整个社会由上至下、从宫廷到市井对假发的过度追求与偏爱,偏生出了“抢夺”这一现象,甚至是劫杀的行为,这与姚明说的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”如出一辙。人类的喜好千奇百怪,又变化多端,但任何事情都存在过犹不及的极端一面,保持中庸的心态,待人接物不偏不倚才能避免走入极端、害人害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