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闫冬)近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。深圳倍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。

深市监南处罚〔2023〕粤海118号显示,该门诊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6750元。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。处罚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(2021修正)/第五章法律责任/第五十八条/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:/(十四)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,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。

处罚信息还显示,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。深圳倍生医疗美容门诊部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为陈奕。

本网查询天眼查平台发现,该门诊部此前有过多次存在广告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。2022年12月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600元。据悉,经查实,当事人注册运营某网站,2022年5月9日,当事人在该网站的“业务介绍”一栏对“美容外科”进行介绍,其中在介绍“头发种植”、“眉毛种植”、“发际线调整”、“美人尖再造”、“胸毛种植”、“鬓角种植”、“胡须种植”时宣传“毛囊成活率高达95-98%以上”;在介绍“疤痕种植”时宣传“毛囊成活率可达85%以上”,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认可。经审查,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属于医疗广告。经核算,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600元。2022年6月14日,当事人修改广告页面。

2022年4月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43.34元。处罚事由: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注册经营“深圳倍生医疗美容门诊部”,2021年6月28日,当事人发布“植发”项目的网页广告,商品标题为“深圳倍生植发2000单位发际线种植补发男女秃顶发缝加密微针种发”。经审查,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属于医疗广告。据当事人交代,其于2021年3月8日申请取得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(粤(B)广[2021]第03-08-89号)及《广东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》,但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与经审查同意的《广东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》不一致,即当事人发布的该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。经核算,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1143.34元。2021年12月17日,当事人已将涉案产品下架。

此外,在2021年8月和6月当事人也因广告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3000元和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深圳倍生医疗美容门诊部成立于2015年12月,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。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日用品销售;化妆品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美发饰品销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。医疗美容业务。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理发服务。